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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间:2024-11-29 08:47: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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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的公告》和相关工作安排,我局现面向省内已获批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及有意向从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的机构开展从业人员考核报名工作。

本次考核报名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填报报名信息,线下提交审核材料。参加考核人员需通过所在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家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报名和审核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具体事宜请径来电我局。请各单位抓紧填报线上报名信息并同步将审核材料提交至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考核拟于12月下旬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本次考核自愿参加,不收取费用。

联系方式:024-23210363    

附件:1.报名条件及考核参考题库

       2.提交审核材料清单

  辽宁国家密码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报名条件及考核参考题库

 (1)报名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报名单位及关联方不从事商用密码产品生产、销售(检测工具类除外),信息系统或者商用密码保障系统集成、运营,电子认证服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商用密码检测公平公正性的活动。

 (3)报名单位参加本次从业人员考核的人员,应为报名时在职的正式员工。

 (4)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参考题库

     2.提交审核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报名人员名单及在职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交费记录、日常工作记录等;

   (3)报名单位及关联方不从事商用密码产品生产、销售(检测工具类除外),信息系统或者商用密码保障系统集成、运营,电子认证服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商用密码检测公平公正性活动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关联方名单(关联方指本单位的母公司、子公司、具有同一控股公司或控股股东的其他公司)等。

注:提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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