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报登记时间。各销售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向所在地的省(区、市)密码管理机构上报销售情况。省(区、市)密码管理机构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日内将《省(区、市)商用密码产品销售情况汇总表》报国家密码管理局备案。
2、登记备案范围和内容。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登记备案的范围是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的品种和型号的产品。登记的内容一是商用密码产品直接用户情况;二是商用密码产品情况。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8号甲3 邮编:110006 联系电话:(024)23210363 传真:(024)23210363